扬州市职业大学学院关工委工作职责(修订)
发布时间:2023-03-25   浏览次数:370


  1.  学院关工委是在党委领导下,以退二线干部、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,有在职领导同志参加的工作机构。在关工委的指导下,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,提出工作任务,以退二线干部、离退休老同志为工作主体,开展工作。

  2.  关工委实行主任负责制,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。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在关工委与院党政领导协商后,由院关工委负责聘任。

  3.  认真贯彻落实“围绕中心、配合补充、因地制宜、量力而为、立足基层、注重实效”的工作方针。配合学院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。坚持以人为本,着力对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,全面关心大学生健康成长,为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服务。

  4.  参与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工作,搞好青年教师的“传、帮、带”;协助做好思想行为有偏差,学习有困难、生理、心理有缺陷的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工作,给予他们特别的关爱。

  5.  协助做好党团工作,参与校风、教风、学风建设;参与校园文化建设;参与大学生就业指导;参与安全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;参与心理健康咨询活动,做好心理疏导工作。

  6.  日常工作纳入党政工作运行轨道,融入所有工作之中,服务中心工作。做到有计划、有部署、有检查、有考核,并作为奖惩的重要内容。从实际出发,抓住重点,讲求实效。

  7.  健全制度。建立必要的工作会议、信息交流等管理制度,完善长效工作机制,推动关工委规范化、科学化、制度化建设。主动向院党政领导请示报告工作,及时完成校、院关工委布置的工作任务。

  8.  加强学习。抓好自身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,思想上做到与时俱进,不断提高关工委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,努力建设“学习型、服务型、调研型、创新型”关工委。

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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